淮南老师们注意了!教育惩戒新规实施,这些“红线”不能碰!
-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qianfan_media][/qianfan_media]、管理的;
- 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 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 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 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 点名批评;
- 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 课后教导;
-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 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 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 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 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 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 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 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 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 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 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 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 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 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 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