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晚11时许,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值班交警接“110”指令,在金地华府门前有人涉嫌酒后驾驶。接到报警后,中队长高俊义等迅速到达现场后了解,驾驶人吕某某与另一辆车的驾驶人栾某某因停车问题发生争执后大打出手。辖区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处置时,双方驾驶员相互举报对方酒后驾车。
中队长高俊义随后对这两名驾驶员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吕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栾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中队长高俊义随后把栾某某带至凤台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鉴定。但是栾某某拒不承认自己开的车。
随后,中队长高俊义对当天的视频调取和对比后,发现栾某某从家里出发驾车,沿途没有停车直至达到被查现场,各个路口卡口视频清晰可见。栾某某在证据面前,交待了当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在家喝过酒后驾车去KTV,在停车问题上与另一辆车驾驶人吕某某发生争执,本想酒驾不承认,没想到交警还原了事情的真相。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作为驾驶人都要时刻牢记。天气已进入酷热模式,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路面查纠力度,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平安出行。

来源: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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