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道路公共交通环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我市道路公共交通环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淮南市疫情防控实际,经市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对全市道路公共交通环节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制度。所有公交车、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上岗全程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不得上岗。所有公交车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发现不戴口罩的乘客和体温异常的乘客,一律不允许乘车。
二、严格落实日消毒和每趟次通风防控措施。各公交公司、各巡游出租车公司要严格执行场站、车辆消毒制度,实行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每日出车前消毒和运营中每趟次通风防控措施,对巡游出租车坐垫套更换做到“一日一换一消毒”。
三、实行巡游出租车出城报备制度。市籍巡游出租车原则只允许在我市境内营运,禁止出城运营。对因特殊原因确需驶出我市境内的,由当班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向所在公司报备,并报道路运管部门同意。
四、严格执行停运制度。除**指令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全市所有省际、市际班线客运、县际班线客运、农村客运班线和旅游客车严格执行市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实行的停运制度,所有城乡公交线路(城区至农村)和网约车自即日起一律停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五、暂停驾驶员培训。全市各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即日起暂停招收新学员和组织培训,在训学员培训顺延。
六、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公告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取得市民理解和支持。
七、各级道路运管部门要对各营运企业和车辆落实规定情况进行巡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八、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及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和值班值守制度,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时间节点上报有关报表和信息。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关于做好我市港口码头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港口码头企业: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避免因港口码头装卸人员聚集流动而引发病毒蔓延,切实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现就做好我市港口码头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我市港口码头企业除中安联合码头及其它经市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生产的码头外,一律停止货物装卸,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港口码头企业在停产期间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做好港区内外的消毒和清洁工作。中安联合码头及其它经市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生产的码头靠港船舶一律采取电话、短信等形式报港,船员一律不准上岸。
三、各县区海事(港航)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港口码头企业停产期间的现场监管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生产的港口码头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关于停止渡口渡运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市地方海事局:
2020年1月24日,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了全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了全力做好我市水上交通运输环节新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
一、即日起全市所有渡口一律停止渡运。
二、各县区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协助做好停止渡运相关工作。
三、渡口渡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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